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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的生母吳某於11日在自己的博客上寫了一篇文章,在這裡她冷靜的整理了這段期間在中的身世,心境和現在的狀況等……
吳某在這篇長文章中說道"到今天在能靜下心來寫這篇文字,在俊(在中的原名)回家來了,和只有4歲的他分開後雖然也見過他長大後的樣子,但像這樣在媽媽懷裡撒嬌的樣子已經有17年了。
接著吳某說當時在親子訴訟時和在中的關系雖然有些尷尬,但現在母子關系非常好,她還介紹了在中被領養的過程和背後的故事……
◆4歲時被領養,由於思念兒子也試過自殺
據吳某的文章可知1989年在中(當時是韓在俊)4歲時被寄養在了忠清南道公州的一個熟人家裡,吳某是在和在中的親生父親分手後為了生計不得不做出的決定,三年後聽說了在中的大姐(養父母家的)結婚的消息然後去了首爾,吳某當時並沒能見到自己的兒子,後來吳某找到了在中上學的小學和初中,並常常站在遠處默默的看著在中,在中小時侯很喜歡畫畫。
在京稷道某處生活的吳某為了看兒子於2001年去了公州但養母說「在俊現在過得很好,你就回去吧。」並給痛苦的吳某準備了飯菜,還勸自己等孩子以後長大些後再見面。
但是吳某於2003年突然沒了在中的消息,慌張的吳某雖然給公州的養父母打了電話,但他們卻說送在中去美國留學了,後在2004年偶然聽到了在中朋友說的兒子成了歌手的消息後上網查了一下,霎時間覺得心臟像被打了一下似的的吳某想到了前一段沒有在中消息,但由於太思念兒子甚至於去自殺的歲月。
吳某和在中重新通話是在2005年9月,在京稷道某處一大型折扣賣場上去買東方神起STORY BOOK的吳某從一個女學生那裡得知了在中的電話號碼,打過電話一個月後兩人在首爾江南見了面。
在中當時正處在第二輯發表前期,由於練舞時膝蓋受傷在中拄著拐杖和吳某見了面,吳某寫道「我們很坦然的微笑著見了面,從那以後一切都很順利,當時見面時思念和激動連續湧上了心頭。」, 表現了當時的幸福瞬間。
◆由於雙重戶籍而處在因拒絕兵役而要被拘留的狀況, 於是才有了親子訴訟
但是幸福也是暫時的,2006年在中的兵役法成了問題後出了事情,在中由於並不是經法律程序被領養的,於是他擁有被領養前的韓在俊和被領養後的金在中這兩個名字的雙重戶籍,韓在俊這個名字以拒絕入伍的理由收到了被拘留的通報。
調查開始後吳某慌張的咨詢了法律救助公團,並被提議上訴整理一邊的戶籍,當然戶籍的選擇在於在中。但是一個媒體發了關於英雄在中親生父母提出親自確認訴訟的新聞。
吳某對於這件事說出了自己當時痛苦的心境:「由於忠清南道的某記者的單方面報道事情就鬧大了,那以後誤會和曲解不斷的發生,孩子也不斷的消瘦下去了,無論是在俊,公州的養父母,還是在俊生父和我,所有人都受到了很大的傷害。」
吳某還說「沒有任何人是以孩子為目的的,更不是期待錢或任何的代價,我們也從沒有收到過什麼,一切都由於誤會和偏見讓所有人受了傷。」
吳某讓在中選擇自己覺得舒服的一方來解決這個問題,在中希望繼續以金在中生活下去,並希望養父母和親父母能夠好好的相處,最後由於在中強烈的表示出了希望和兩個家族一起生活,兩家父母也重新和好如初。
◆兩個父母,約好下個月一起看演唱會
吳某寫道「公州姐姐(在中養母)送來了年糕和水果,還有還約好了一起去看東方神起的演唱會和一起去旅行,以後我們住在一起也說不定呢,在俊說過想和兩個媽媽一起住,在俊非常喜歡和尊敬公州媽媽(養母)。」
「希望所有人都能消除誤會,以後各自的人生裡不會再有絆腳石,只是在俊他覺得非常的幸福,公州媽媽說在準備要給親生母親的吃的時,在俊非常的高興,姐姐們(在中的8個姐姐)也是鼓勵在俊要和親媽媽好好相處,希望以後能夠一點不變的一輩子像這樣以一家人的樣子相互好好相處下去,要是真能這樣的話,自己表達只能是感謝。」吳某寫著這些夢想了幸福的未來。
吳某又寫道和在中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分開,自己要成為可以幫助所有的不得不扔下孩子不管的母親們的人。
吳某又祈求平安道「對在兩邊都很幸福並得到愛的我的兒子在俊,不,是在中,加油!公州姐姐真的很感謝您,就像那個要像新姐妹一樣相處的約定一樣,希望以後的日子裡永遠都充滿歡笑和幸福,請保重身體,永遠健康。」
另外她還說,因為看到了總是陰沉著的在中的表情變得非常的陽光,自己也覺得非常高興。
吳某說「在俊跟我說2月的演唱會時一定要和公州的父母一起來看,帥氣的我的兒子,期待他能敞開心胸的微笑,用充滿陽光的面貌對著歌迷們,對著家族用他那感性的嗓音唱歌。東方神起,加油!」
吳某還回想到「當時送走在俊時真的是很辛苦的一段時期,雖然是一段長時間的痛苦,悔恨和苦痛,但公州姐姐是一位心胸寬廣的很好的人,把在俊寄養給她也比較放心,一直以來我都活在由於生活條件而沒能養育在俊的歉意感和對公州姐姐的感謝之情中。」
轉自:大馬神起之家
2006年的風風雨雨
走過的人生旅程
無論是韓在俊
或是金在中
至少我明白
我支持的那份心
絲毫不曾改變過
吳某在這篇長文章中說道"到今天在能靜下心來寫這篇文字,在俊(在中的原名)回家來了,和只有4歲的他分開後雖然也見過他長大後的樣子,但像這樣在媽媽懷裡撒嬌的樣子已經有17年了。
接著吳某說當時在親子訴訟時和在中的關系雖然有些尷尬,但現在母子關系非常好,她還介紹了在中被領養的過程和背後的故事……
◆4歲時被領養,由於思念兒子也試過自殺
據吳某的文章可知1989年在中(當時是韓在俊)4歲時被寄養在了忠清南道公州的一個熟人家裡,吳某是在和在中的親生父親分手後為了生計不得不做出的決定,三年後聽說了在中的大姐(養父母家的)結婚的消息然後去了首爾,吳某當時並沒能見到自己的兒子,後來吳某找到了在中上學的小學和初中,並常常站在遠處默默的看著在中,在中小時侯很喜歡畫畫。
在京稷道某處生活的吳某為了看兒子於2001年去了公州但養母說「在俊現在過得很好,你就回去吧。」並給痛苦的吳某準備了飯菜,還勸自己等孩子以後長大些後再見面。
但是吳某於2003年突然沒了在中的消息,慌張的吳某雖然給公州的養父母打了電話,但他們卻說送在中去美國留學了,後在2004年偶然聽到了在中朋友說的兒子成了歌手的消息後上網查了一下,霎時間覺得心臟像被打了一下似的的吳某想到了前一段沒有在中消息,但由於太思念兒子甚至於去自殺的歲月。
吳某和在中重新通話是在2005年9月,在京稷道某處一大型折扣賣場上去買東方神起STORY BOOK的吳某從一個女學生那裡得知了在中的電話號碼,打過電話一個月後兩人在首爾江南見了面。
在中當時正處在第二輯發表前期,由於練舞時膝蓋受傷在中拄著拐杖和吳某見了面,吳某寫道「我們很坦然的微笑著見了面,從那以後一切都很順利,當時見面時思念和激動連續湧上了心頭。」, 表現了當時的幸福瞬間。
◆由於雙重戶籍而處在因拒絕兵役而要被拘留的狀況, 於是才有了親子訴訟
但是幸福也是暫時的,2006年在中的兵役法成了問題後出了事情,在中由於並不是經法律程序被領養的,於是他擁有被領養前的韓在俊和被領養後的金在中這兩個名字的雙重戶籍,韓在俊這個名字以拒絕入伍的理由收到了被拘留的通報。
調查開始後吳某慌張的咨詢了法律救助公團,並被提議上訴整理一邊的戶籍,當然戶籍的選擇在於在中。但是一個媒體發了關於英雄在中親生父母提出親自確認訴訟的新聞。
吳某對於這件事說出了自己當時痛苦的心境:「由於忠清南道的某記者的單方面報道事情就鬧大了,那以後誤會和曲解不斷的發生,孩子也不斷的消瘦下去了,無論是在俊,公州的養父母,還是在俊生父和我,所有人都受到了很大的傷害。」
吳某還說「沒有任何人是以孩子為目的的,更不是期待錢或任何的代價,我們也從沒有收到過什麼,一切都由於誤會和偏見讓所有人受了傷。」
吳某讓在中選擇自己覺得舒服的一方來解決這個問題,在中希望繼續以金在中生活下去,並希望養父母和親父母能夠好好的相處,最後由於在中強烈的表示出了希望和兩個家族一起生活,兩家父母也重新和好如初。
◆兩個父母,約好下個月一起看演唱會
吳某寫道「公州姐姐(在中養母)送來了年糕和水果,還有還約好了一起去看東方神起的演唱會和一起去旅行,以後我們住在一起也說不定呢,在俊說過想和兩個媽媽一起住,在俊非常喜歡和尊敬公州媽媽(養母)。」
「希望所有人都能消除誤會,以後各自的人生裡不會再有絆腳石,只是在俊他覺得非常的幸福,公州媽媽說在準備要給親生母親的吃的時,在俊非常的高興,姐姐們(在中的8個姐姐)也是鼓勵在俊要和親媽媽好好相處,希望以後能夠一點不變的一輩子像這樣以一家人的樣子相互好好相處下去,要是真能這樣的話,自己表達只能是感謝。」吳某寫著這些夢想了幸福的未來。
吳某又寫道和在中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分開,自己要成為可以幫助所有的不得不扔下孩子不管的母親們的人。
吳某又祈求平安道「對在兩邊都很幸福並得到愛的我的兒子在俊,不,是在中,加油!公州姐姐真的很感謝您,就像那個要像新姐妹一樣相處的約定一樣,希望以後的日子裡永遠都充滿歡笑和幸福,請保重身體,永遠健康。」
另外她還說,因為看到了總是陰沉著的在中的表情變得非常的陽光,自己也覺得非常高興。
吳某說「在俊跟我說2月的演唱會時一定要和公州的父母一起來看,帥氣的我的兒子,期待他能敞開心胸的微笑,用充滿陽光的面貌對著歌迷們,對著家族用他那感性的嗓音唱歌。東方神起,加油!」
吳某還回想到「當時送走在俊時真的是很辛苦的一段時期,雖然是一段長時間的痛苦,悔恨和苦痛,但公州姐姐是一位心胸寬廣的很好的人,把在俊寄養給她也比較放心,一直以來我都活在由於生活條件而沒能養育在俊的歉意感和對公州姐姐的感謝之情中。」
轉自:大馬神起之家
2006年的風風雨雨
走過的人生旅程
無論是韓在俊
或是金在中
至少我明白
我支持的那份心
絲毫不曾改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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